陆川县乌石镇伍秀珍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伍秀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922MA5LKYGQ1J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陆川县乌石镇陆龙村委旁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陆市监处罚〔2024〕118号
1、2024年1月份,当事人从乌石镇其他烟草制品零售点购进卷烟一批,具体具体品种和数量为:真龙(软娇子)9条,真龙(起源)6条,真龙(珍品)2条,硬盒芙蓉王3条,玉溪(软)7条,红河(硬)12条,红旗渠(新版银河)3条,黄金叶(金满堂)1条,真龙(致青春)2条,红塔山(经典100)6条,金圣(庐山)2条,黄鹤楼(硬金砂)1条,黄金叶(乐途)3条,真龙(祥云)2条,云烟(紫)3条,真龙(鸿运)4条,真龙(海韵)1条,娇子(软阳光)3条,红河(软99)1条,真龙(凌云)1条,真龙(轩云)1条,双喜(软珍品好日子)1条,共计22个品种74条卷烟。
2、2024年3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陆川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了卷烟一批,具体品种和数量为:真龙(软娇子)9条,真龙(起源)5.4条,真龙(珍品)1.6条,硬盒芙蓉王2.3条,玉溪(软)6.2条,红河(硬)11.6条,红旗渠(新版银河)2.3条,黄金叶(金满堂)0.6条,真龙(致青春)1.2条,红塔山(经典100)5.4条,金圣(庐山)2条,黄鹤楼(硬金砂)0.7条,黄金叶(乐途)2.1条,真龙(祥云)1.6条,云烟(紫)2.6条,真龙(鸿运)3.1条,真龙(海韵)0.8条,娇子(软阳光)2.3条,红河(软99)0.8条,真龙(凌云)0.9条,真龙(轩云)1条,双喜(软珍品好日子)1条,共计22个品种64.5条卷烟。
3、涉案卷烟的购进价格、零售价格分别为:真龙(软娇子)购进价格为60元/条、零售价格为70元/条,真龙(起源)购进价格为220元/条、零售价格为250元/条,真龙(珍品)购进价格为90元/条、零售价格为110元/条,硬盒芙蓉王购进价格为230元/条、零售价格为250元/条,玉溪(软)购进价格为210元/条、零售价格为230元/条,红河(硬)购进价格为70元/条、零售价格为80元/条,红旗渠(新版银河)购进价格为50元/条、零售价格为60元/条,黄金叶(金满堂)购进价格为100元/条、零售价格为110元/条,真龙(致青春)购进价格为130元/条、零售价格为140元/条,红塔山(经典100)购进价格为100元/条、零售价格为130元/条,金圣(庐山)购进价格为70元/条、零售价格为80元/条,黄鹤楼(硬金砂)购进价格为150元/条、零售价格为160元/条,黄金叶(乐途)购进价格为130元/条、零售价格为150元/条,真龙(祥云)购进价格为120元/条、零售价格为140元/条,云烟(紫)购进价格为120元/条、零售价格为140元/条,真龙(鸿运)购进价格为180元/条、零售价格为200元/条,真龙(海韵)购进价格为460元/条、零售价格为500元/条,娇子(软阳光)购进价格为90元/条、零售价格为100元/条,红河(软99)购进价格为120元/条、零售价格为140元/条,真龙(凌云)购进价格为130元/条、零售价格为150元/条,真龙(轩云)购进价格为150元/条、零售价格为160元/条,双喜(软珍品好日子)购进价格为140元/条、零售价格为160元/条。
4、当事人购进上述卷烟没有合法有效的供货发票和手续,按照零售价计算总价值是10700元。
5、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其副食店将上述卷烟按品种的零售价进行销售。
6、从购进卷烟之日至案发,当事人售出的卷烟和所得利润分别是:售出真龙(起源)0.6条,所得利润18元;售出真龙(珍品)0.4条,所得利润8元;售出硬盒芙蓉王0.7条,所得利润14元;售出玉溪(软)0.8条,所得利润16元;售出红河(硬)0.4条,所得利润4元;售出红旗渠(新版银河)0.7条,所得利润7元;售出黄金叶(金满堂)0.4条,所得利润4元;售出真龙(致青春)0.8条,所得利润8元;售出红塔山(经典100)0.6条,所得利润18元;售出黄鹤楼(硬金砂)0.3条,所得利润3元;售出黄金叶(乐途)0.9条,所得利润18元;售出真龙(祥云)0.4条,所得利润8元;售出云烟(紫)0.4条,所得利润8元;售出真龙(鸿运)0.9条,所得利润18元;售出真龙(海韵)0.2条,所得利润8元;售出娇子(软阳光)0.7条,所得利润7元;售出红河(软99)0.2条,所得利润4元;售出真龙(凌云)0.1条,所得利润2元。共计售出18个品种9.5条卷烟,总利润173元。
7、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没收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所获得的违法所得173元;
2、处以罚款22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2373元。
2200.00元
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