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匠弟集装箱维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清波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212MA8W0RAT5P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凤岭一里10号5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厦同交执〔2025〕罚字第76号
我单位接到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抄告:厦门匠弟集装箱维修有限公司存在非法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厦门匠弟集装箱维修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对闽DAG2333比亚迪牌轻型厢式货车进行车厢改装﹝原车内部尺寸:长度420cm、宽度210cm、高度210cm;改装后内部尺寸:长度430cm、宽度230cm、高度210cm﹞,后该车因非法改装于2025年9月11日被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查扣。2025年11月25日10时43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李登辉、林振访前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顶溪头二里1352号依法对厦门匠弟集装箱维修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经营的情况,主要从事货车车厢翻新及维护更换等业务,该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按规定向维修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执法人员已于当日向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闽厦同交执﹝2025﹞责改字第556号﹞。经查,该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擅自对闽DAG2333比亚迪牌轻型厢式货车车厢进行改装,此次改装费用总计为9500元,其中材料费为8000元,改装工时费为1500元,费用通过现金支付。该公司存在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为年度初次违法。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合计罚没人民币叁万壹仟伍佰元整﹝¥31500﹞。
30000.00元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