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铭瑞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廖妍 | 注册资本:3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4081482215U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务丰山食品产业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干市监处罚﹝2026﹞12号
2025年11月24日,我局接到徐天赐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内容为:江西铭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高钙核桃牛奶米稀产品在其拼多多商城店铺慧因宝母婴官方旗舰店宣传功效:提升记忆力,涉嫌发布虚假广告。2025年10月11日,我局接到万赛金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内容为:江西铭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胶原蛋白营养粉产品在其拼多多商城店赋畅宝官方旗舰店宣传功效:改善皮肤质量、恢复皮肤弹性、减少皱纹等保健功效,接到该投诉举报后,我局于2025年11月3日前往当事人住所进行现场检查,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进行警告,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2025年11月18日前改正其违法行为并排查并改正其经营的其他普通产品宣传保健功能行为。2025年1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住所对徐天赐的投诉举报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该公司经营的慧因宝母婴官方旗舰店内有一款学生高钙核桃牛奶米稀宣传补脑和提升记忆力,上述宣传根据《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应属于保健功能宣传,该宣传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998.5元。2、罚款9000元整。两项合计9998.5元
9000.00元
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