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永庆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98205091808X1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谷里镇驻地(谷里供销合作社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5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新泰市人民法院
2
2025-08-15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新泰市人民法院
3
2025-07-0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郭*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张**,山东天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新泰市人民法院
4
2025-04-0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
李*,新泰市德轩物流有限公司,蒙阴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新泰市人民法院
5
2025-04-07
(2024)苏0116民初95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陈**,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6
2025-04-0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陈**,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7
2024-10-29
(2024)苏0116民初70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陈**,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8
2024-10-0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济南跃顺物流有限公司,陈**
章丘市人民法院
9
2024-05-10
(2024)苏0402民初12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仲**
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黄山市黄山区恒远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泰鼎新能源车辆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张**,常州鼎途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中心支公司,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10
2024-03-27
(2024)苏0402民初12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仲**
常州鼎途新能源有限公司,黄山市黄山区恒远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张**,刘**,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中心支公司,南京泰鼎新能源车辆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29
2022-11-14
(2022)鲁1321民初5061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新泰市某某运输有限公司、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6765.02元
民事案件
2
2023-03-31
2023-02-03
(2023)鲁0982民初45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等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25
2020-11-10
(2020)鲁0982民初516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7507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12-07
2021-11-08
(2021)鲁09民终4116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11-30
2021-11-16
(2021)鲁0305民初59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崔**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11-24
2020-10-15
(2020)鲁0305民初54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崔**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0-16
2021-06-01
(2020)鲁0305民初25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崔**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10-13
2021-09-03
(2021)鲁0982民初708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6041.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06-16
2021-03-26
(2021)鲁0305民初13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霍**与崔**、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228.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3-31
2021-03-10
(2021)苏1023民初4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刘**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6403.4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785202600189
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车辆鲁JC6678驾驶过程中恶意超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应予以处罚
对其进行罚款
13500.00元
高密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8
2
370982202600030
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
6000.00元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2
3
371324202600083
2025年11月22日 22时04分,车牌号为鲁JE8620(黄色)行驶至省道S318K18+900米处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为60.430吨,国家限定标准49.000吨,超出限定标准11.430吨,超限23.33%,鲁JE8620(黄色)车辆所有人为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2026年1月27日,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委托苏祥前来处理,执法人员告知申请回避的权利,苏祥不申请回避,提供了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认可当日运输超限事实。我局已于2026年1月27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71324202600083,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经调查认定: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证据:超限检测数据单、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其它证明材料。
罚款壹仟陆佰伍拾元整
165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7
4
J370911202400159
2024年08月20日 14时45分,岱岳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莱泰高速范镇出口南对陈爱永驾驶的鲁JE4296(黄色)鲁JY158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赵向东、田斌向陈爱永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陈爱永驾驶的鲁JE4296(黄色)、鲁JY158挂(黄色)号车运载封头(不可解体),从岱岳区山口镇运往临沂罗庄区,经执法人员与驾驶员共同测量,车货总宽为4.1米,经询问驾驶员,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查鲁JE4296(黄色)鲁JY158挂(黄色)号车隶属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录像(另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泰安市岱岳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20
5
J370982202400036
2024年03月07日 09时30分,新泰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新泰市惠民供水有限公司对刘元波驾驶的鲁JC3369(黄色)鲁JY227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陈宏、亓永杰向刘元波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刘元波驾驶鲁JC3369(黄色)鲁JY227挂为 六 轴货车,装的货物是 废钢筋 ,从安徽合肥 装的货运到 莱钢 ,货运经营者涉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涉嫌违法。附:现场检查视频(或图片)一份。证据: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车、复印件等。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07
6
370830202301443
2023年11月16日 16时25分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杨奉伟、韩树龙对在2023年11月13日04时05分汶上县苑庄治超点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的鲁JB3895(黄色)、鲁QZF40挂(黄色)在公路上涉嫌擅自超限运输现象的违法行为调查:该车为六轴货车,根据相关标准规定,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9.000吨,该车总质量51.950吨,超限2.950吨,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车辆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经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等调查证据认定: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3-11-21向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杨仲喜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3-11-21
7
370830202301442
2023年11月21日 16时25分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杨奉伟、韩树龙对在2023年11月09日17时08分汶上次丘治超点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的鲁JB3895(黄色)、鲁QZF40挂(黄色)在公路上涉嫌擅自超限运输现象的违法行为调查:该车为六轴货车,根据相关标准规定,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9.000吨,该车总质量56.200吨,超限7.200吨,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车辆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经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等调查证据认定: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3-11-21 1向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新泰市新民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杨仲喜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叁仟伍佰元整
35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3-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