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能源产业发展(湖北)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高升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900MA49F86UXX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孝感市长征路23号保丽国际广场4幢2819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7-10
(2024)鄂0902行审13号
行政处罚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农能源产业发展(湖北)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孝感市监处罚﹝2023﹞268号
另查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是根据国务院要求成立的一家基金公司,授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授权基金管理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授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分行办理湖北省内全部业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分行授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孝感市分行办理孝感市内全部业务。2023年6月6日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官网发布《关于不法分子和机构冒用我行旗下基金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申明》,该申明中称与你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股权出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隶属、关联、管理或实际控制、投资、合作、授权等关系。2023年5月12日和6月8日执法人员对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法旺进行了询问,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认了变更登记时资料的来源,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的事实,同时承认了在变更登记后你公司未开展经营活动等事实。
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构成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行为。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改正;2.罚款人民币拾万圆(¥100000.00)整。
100000.00元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