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高学清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学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10109MA1KMAWR9R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车站北路450号上海淮河实业有限公司车站北路市场C10号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虹处〔2024〕092024000894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13年9月起在上海市虹口区车站北路450号上海淮河实业有限公司车站北路市场C10号房的经营场所开始经营活动,主要从事鱼类食用农产品零售。 2024年3月5日,当事人自上海市宝山区铁城路1555号江杨水产品批发市场A1-351商铺购进鳊鱼5.8kg,当日,受我局委托的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在售的上述鳊鱼进行了抽样,共计购买(抽样)2.605kg(包含备样1.153kg),共计支付购买价款63元。 2024年3月20日,我局收到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2024-NCP-虹口-0141的检验报告,当事人销售的鳊鱼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3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至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DBJ24310109273330980)和检验报告(No:2024-NCP-虹口-0141)。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5日购进的5.8kg鳊鱼已全部售出,上述鳊鱼的购进价格为7.5元/kg,销售价格为24元/kg,销售总额为139.68元。故当事人涉嫌销售兽残超标的鳊鱼的货值金额为139.68元,违法所得为95.68元。 另查明,当事人保留了进货凭证,但未能提供供货商资质凭证,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没收违法所得0.009568万元,罚款0.200000万元,警告
2000.00元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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