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阿想美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礼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81MA7EPW1D9K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长元路15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28
2023-02-27
(2023)浙0281执713号
民事
邹**、余姚市阿想美发店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314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处罚〔2023〕1587号
2023年11月1日,当事人通过上门做拓客生意的推销人员(姓名不详)推销,为吸引流量客户,同意推销人员制作50张卡片,卡片印有“财雅美业 ¥30 限量600张……”、“以此卡内容为准,口头承诺其他内容无效”、“注意:1人只能用1张,不可2人同时用1张,本卡买多了(送朋友),本店不退不换”等内容。卡片由推销人员负责制作及销售,消费者凭卡可以到当事人店铺免费洗剪吹3次。截止到2023年11月9日被我局查获,共有2名消费者到店消费。因此卡片不是由当事人制作及销售,故当事人无此卡的销售额,顾客凭此卡免费洗剪吹3次,故当事人无利润,按无违法所得认定。
当事人店铺使用的卡片写有“以此卡内容为准,口头承诺其他内容无效”、“注意:1人只能用1张,不可2人同时用1张,本卡买多了(送朋友),本店不退不换”字样,其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和第(四)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根据《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 一、警告;
??? 二、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