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星采美容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德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21MAA7A8U09C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阳朔县阳朔镇荆凤南路3号(阳朔印象第3栋1层04、0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朔市监处罚[2023]21号
当事人经营的艾皙苨肌透莹亮精华乳(生产批号:E2060624,限用日期:20220623)至执法人员检查之日,该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当事人称涉案批次艾皙苨肌透莹亮精华乳是接手的星和养生店留下的,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化妆品共11瓶,购进价90元一瓶,共990元,星和养生店的经营者没有将该批化妆品的供货商相关资质和进货票据给当事人,当事人未能提供涉案批次化妆品供货商相关资质、进货票据及购货台账。当事人称涉案批次化妆品都是用于帮客人护理时使用的,没有进行单瓶售卖。因疫情原因,顾客较少,使用较少。没有使用记录,无法统计使用情况,无法提供经营收入及获利情况。调查认定本案货值金额为990元,违法所得无法认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2023年03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证据复制提取单五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和相关化妆品的销售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2.2023年03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制作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朔市监强制〔2023〕14号)一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YHX20230310-01)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艾皙苨肌透莹亮精华乳,限用日期:20220623化妆品的依法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情况。3.2023年3月27日,授权委托书、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经营者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经营者身份信息及委托情况。4.2023年3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者和受委托人的《询问笔录》各一份,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事实以及该化妆品的进货情况、经营情况、违法所得等情况。
警告#罚款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3000.00元
阳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