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勤谦液化气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勤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281L04181251J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大冶市金湖街办马叫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6-12
2016-06-12
(2016)鄂0204民初363号
追偿权纠纷
黄石市金良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冶市鑫昇矿业有限公司、曹**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41328.28元
民事案件
2
-
2016-12-26
(2016)鄂0204执340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黄石市金良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冶市鑫昇矿业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冶﹞城罚决字﹝2025﹞第015号
于2025年5月13日接到群众举报,在大冶市灵乡镇谈桥村发现居民(陈冬云)驾驶车辆运输液化气钢瓶,被灵乡镇派出所抓获。经调查,发现该居民陈冬云属于无证人员(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从业人员合格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气源是由你站提供。
1、责令改正,并立即停止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2、拟处以壹万元人民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910元,共计13910元。
10000.00元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08-26
2
大冶市监处罚﹝2025﹞67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08年01月21日,经营范围:零售液化石油气(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TS4242B24-2026)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1日、《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鄂202302010003P)有效期限:2023年08月04日起至2026年08月03日止。执法人员2025年4月10日现场检查发现的3只气液双相瓶为当事人自主购买并充装使用的丙烷气瓶,该气瓶当事人专供给新泰市鸿枫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驻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车间的外包工段上使用。根据气瓶充装记录信息显示,3只气瓶当事人在2023年12月至2025年3月内多次不间断进行充装。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气瓶安全管理信息追溯平台和分别询问当事人的投资人石某,新泰市鸿枫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驻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负责人梁某祯得知,当事人多次对3只丙烷气瓶内充装的均为液化石油气。再查明,气瓶编号分别为001227058146、001227058033、001227058179的3只丙烷气瓶当事人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部门的同意充装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之规定处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0元。
100000.00元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