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鲁昌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明雪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725MA3NCT3FXH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乔南村50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7
(2025)鲁0725民初213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李**
于**,河北首旭科技有限公司,昌乐鲁昌物流有限公司
昌乐县人民法院
2
2023-12-0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12-06
(2023)鲁07民终71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昌乐鲁昌物流有限公司
董**,何**,何**,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何*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7-25
(2023)鲁0725民初31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何**,董**,何*
李**,昌乐鲁昌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李**
昌乐县人民法院
5
2022-07-08
(2022)鲁07民终59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何**,李**
河北首旭科技有限公司,昌乐鲁昌物流有限公司,李**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7-08
(2022)鲁07民终59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昌乐鲁昌物流有限公司,河北首旭科技有限公司,李**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4-25
(2022)鲁0725民初5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河北首旭科技有限公司,昌乐鲁昌物流有限公司,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昌乐县人民法院
8
2021-12-10
(2021)鲁0725民初41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赵**,昌乐鲁昌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昌乐县人民法院
9
2020-07-06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捷信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昌乐鲁昌物流有限公司,刘**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人民法院
10
2020-07-06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捷信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于*,刘**,昌乐鲁昌物流有限公司
昌乐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10
(2025)鲁0725民初2138号
合同纠纷
李**
于复同;河北首旭科技有限公司;昌乐鲁昌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昌乐县人民法院
2
2025-05-23
(2025)鲁0725民初213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李**
河北首旭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昌乐县人民法院
3
2025-03-18
(2024)鲁0725民再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河北首旭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昌乐县人民法院
4
2024-11-2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河北首旭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昌乐县人民法院
5
2024-09-25
(2024)鲁0725民监4号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河北首旭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昌乐县人民法院
6
2024-07-26
(2024)鲁0725民监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河北首旭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昌乐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2
2023-09-12
(2023)鲁0725民初31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何**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54362.53元
民事案件
2
2021-10-19
2021-10-09
(2021)鲁0725财保217号
财产保全
何*、李**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3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0-11-02
2020-06-10
(2020)鲁0725执保43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于*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81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704202401185
2024-09-3004:33,车牌号为鲁GY1738(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09国道K193+700处的G309(下行)K193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被检测到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潍坊市坊子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向东(执法证号15070317047)、许志伟(执法证号15070317066)调查取证发现:该车是昌乐鲁昌物流有限公司所属两轴运输车辆,经G309(下行)K193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运货途中,该类车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18000千克,该车车货实际总质量20060千克,超过限定标准2060千克。经调查认定:昌乐鲁昌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主要证据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一份等。
罚款叁佰元整
300.00元
潍坊市坊子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