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柴玉新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0597314968D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路东方珀丽广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13
(2022)内0802民初3013号
租赁合同纠纷
王**
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
2021-11-29
(2021)内0802民初423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张**
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3
2021-02-07
(2020)内08民终1836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
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0-06-02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
田**,王**,李**,王**,张*,孔**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17
(2025)内0802执恢1354号
借款合同纠纷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
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
2025-10-21
(2025)内0802民初421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王**
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协成财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柴**
裁判文书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3
2022-11-17
(2022)内0802民初3013号
租赁合同纠纷
王**
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4
2022-05-26
(2022)内0802民初3013号
租赁合同纠纷
王**
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30
2021-06-15
(2021)内0802民初4101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杨**、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1-11
2021-06-16
(2021)内0802民初408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刘**、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7-30
2020-06-15
(2020)内0802民初2945号
劳务合同纠纷
焦*与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7-30
2020-06-15
(2020)内0802民初2946号
劳务合同纠纷
屈*与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7-30
2020-06-15
(2020)内0802民初2944号
劳务合同纠纷
刘*与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7-30
2020-06-15
(2020)内0802民初2942号
劳务合同纠纷
马*与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7-30
2020-06-15
(2020)内0802民初294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刘*与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7-30
2020-06-15
(2020)内0802民初2943号
劳务合同纠纷
刘*与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7-21
2020-06-29
(2020)内0802民初2972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李*与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7-21
2020-06-15
(2020)内0802民初2969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与巴彦淖尔市佰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市监罚告[2024]1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2年6月4日成立,登记住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路东方珀丽广场,法定代表人于2014年12月1日变更为柴玉新至今,我局执法人员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息数据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截图,当事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25日,执法人员按照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营业场所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柴玉新为收件人邮寄两次询问通知书的挂号信,均因无人签收被邮政部门退回。2024年8月2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营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登记的场所未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也没有当事人存在的任何标志,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也无法接通。
吊销营业执照
-元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