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横州市宗政副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绍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81MA7GUUQG6N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横州市横州镇蒙垌村委村头村11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横市监处罚〔2024〕638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7月底,在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横州市横州镇不同的店面购进烟草制品,于横州市横州镇蒙垌村委村头村113号经营烟草制品。购进、销售的品种、数量及价格分别为: 1.金圣(庐山)购进1条,购进价格为55元/条,销售价格为75元/条,销售0.6条,销售额为45元,获利12元; 2.大青山(长丰)购进1条,购进价格为50元/条,销售价格为70元/条,销售0.6条,销售额为42元,获利12元; 3.真龙(凌云)购进1条,购进价格为130元/条,销售价格为150元/条,销售0.2条,销售额为30元,获利4元。 4.真龙(轩云)购进1条,购进价格为140元/条,销售价格为160元/条,销售0.1条,销售额为16元,获利2元。 5.真龙(鸿韵)购进1条,购进价格为180元/条,销售价格为200元/条,销售0.3条,销售额为60元,获利6元。 至2024年8月27日被横州市烟草专卖局查获时止,已经销售出上述品牌的烟草制品共计1.8条,销售收入193元,获利36元。其余3.2条烟草制品被横州市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货值金额462元。当事人销售上述烟草制品,违法经营总额655元,违法所得36元。 另查明,当事人曾因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于2022年3月2日、2022年7月20日、2023年3月3日、2023年10月16日多次受到我局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三十六元(¥36.00元); 二、处以违法经营总额655.00元50%的罚款计三百二十七元五角(¥327.50)。 以上罚没款共计三百六十三元五角(¥363.50)。上缴国库。
327.50元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30
2
横市监处罚〔2023〕455号
当事人自2023年9月1日起,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横州市区其他商店购进4个品种4条烟草制品,在其位于横州市横州镇蒙垌村委村头村113号的门店销售给周边居民。具体购销情况为:1.真龙(状元)购进1条,进货价140元/条,销售价150/条,已售0.4条;2.真龙(致青春)购进1条,进货价130元/条,销售价140/条,已售0.5条;3.哈德门(纯香)购进1条,进货价50元/条,销售价55/条,已售0.1条;4.红塔山(硬传奇)购进1条,进货价140元/条,销售价150/条,已售0.4条。至2023年9月4日案发,已售出上述品牌的烟草制品共计1.4条,销售收入为195.50元,获利13.50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一十三元五角(¥13.50); 二、处违法经营总额495.00元50%的罚款计二百四十七元五角(¥247.50); 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二百六十一元(¥261.00)。上缴国库。
247.50元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