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盛盛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冬强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60000MAA93X8A26 | 所属地区:海南省 |
| 企业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人民路182号源泰商厦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琼海烟处﹝2025﹞第145号
2025年8月12日17时02分,经查,琼海盛盛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1日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的行为和2025年3月25日因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先后被我局立案调查。我局分别于2025年3月18日与2025年6月3日对琼海盛盛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两次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分别为:琼海烟处〔2025〕第26号、琼海烟处〔2025〕第71号)。琼海盛盛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我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469002203041)。 以上事实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分别为:琼海烟处〔2025〕第26号、琼海烟处〔2025〕第71号)及送达回证、当事人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为证。
责令当事人琼海盛盛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1个月。
0.00元
琼海市烟草专卖局
2025-09-05
2
琼海烟处﹝2025﹞第71号
2025年3月25日11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李运吉、陈贤斌等4人示证依法对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人民路182号源泰商厦(琼海盛盛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店内工作人员黄智聪的配合下,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卷烟经营场所的柜台处查获涉嫌违法卷烟:三沙(中支)3.7条、利群(楼外楼)3.8条、三沙(蓝)4条、双喜(硬红五叶神)6条,合计4个品种17.5条。该经营场所工作人员黄智聪未能提供以上卷烟的任何有效证明,琼海盛盛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我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469002203041)。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开具海南省琼海市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1份,现场封存并拍照存档。在该经营场所工作人员黄智聪的配合下,我局执法人员与黄智聪共同对上述卷烟进行了抽样送检。 上述卷烟经海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均为真品卷烟(检验报告编号:R-QYJ-JW20250806)。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的规定和《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我省在销卷烟平均批发价格和下达2025年海南省卷烟和雪茄烟价格目录的通知》(琼烟办综[2025]2号)的规定,经核算,上述卷烟的总价值为3842元。 经我局调查,上述卷烟为琼海盛盛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但其无法提供上述卷烟的有效进货证明,上述卷烟均为真品国产在销卷烟,属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因琼海盛盛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进销货台账,进货总额及违法所得无法查清。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3842元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384.2元。
384.20元
琼海市烟草专卖局
2025-06-03
3
琼海烟处﹝2025﹞第26号
2025年01月21日15时11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冯健、林春雷、莫壮君等一行 5 人,示证依法对位于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人民路182号源泰商厦琼海盛盛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卷烟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店里工作人员黄智聪的配合下,在该经营场所一楼前台货柜里发现涉嫌违法的烟草专卖品南京(十二钗烤烟)3条、钻石(软荷花)3条、钻石(荷花)2条、娇子(宽窄好运)1.8条,合计4个品种9.8条。琼海盛盛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我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469002203041),但店里工作人员黄智聪对以上卷烟当场无法提供出当地烟草公司开具的发票和其他有效证明,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在店里工作人员黄智聪配合下,我局执法人员和店里工作人员黄智聪共同对上述卷烟进行抽样送检。 被查获的涉案卷烟经海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检测报告编号:R-QYJ-JW20250396 ),其中钻石(荷花)2条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即非法生产的卷烟,其余为真品卷烟。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我省在销卷烟平均批发价格和下达海南省卷烟和雪茄烟价格目录的通知》(琼烟办综[2025]2号)的规定,经核算,上述卷烟的总价值为3220.00元。其中,涉案真品卷烟价值:2580.00元,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价值:640.00元。 经我局调查,上述卷烟系琼海盛盛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但其无法提供上述卷烟的有效进货证明。上述真品卷烟为国产在销卷烟,属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因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货台账,进货总额、销售总额及违法所得无法查清。 以上事实有9.8条违法卷烟、《现场笔录》、现场照片、《抽样取证物品清单》《询问笔录》《检验报告》及《涉案物品核价表》等为证。
1.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处以违法销售总额640.00元5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320.00元,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2.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2580.00元8%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06.40元。 以上两项罚款共计526.40元。
526.40元
琼海市烟草专卖局
2025-03-18
4
琼交征琼海罚字(2024)234号
琼C1AK51-柴油机动车辆连续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30日以上1年以下
处以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琼海分局
2024-09-11
5
琼海综执罚决﹝2024﹞第104号
琼海盛盛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详见财物清单);2.没收违法所得5.6元;3.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0005.6 元。
10000.00元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