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六合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剑泉 | 注册资本:2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6555192931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西湖区留和路129号319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西市监处罚﹝2025﹞263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杭州六合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经营经抽检不合格的宏盾旺安牌TZL30C出厂编号0708规格型号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不合格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12个,罚款人民币888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在本局组织的2025年一季度冬季和两节产品综合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中,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2511000405的检测报告,检验结论依据《杭州市西湖区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实施细则(2025年版)》要求,对所抽样品的5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一氧化碳防护性能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当事人杭州六合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经营经抽检不合格的宏盾旺安牌TZL30C出厂编号0708规格型号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在本局组织的2025年一季度冬季和两节产品综合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中,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2511000405的检测报告,检验结论依据《杭州市西湖区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实施细则(2025年版)》要求,对所抽样品的5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一氧化碳防护性能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当事人杭州六合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经营经抽检不合格的宏盾旺安牌TZL30C出厂编号0708规格型号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
888.00元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