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龙弟珠宝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连科 | 注册资本:1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3102MADTPQ581K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新光路92号二楼2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德瑞处罚〔2026〕24号
经查,当事人在直播平台“LOCK Stream”APP直播销售翡翠原石,注册直播账号为“精品原石”,瑞丽大道天佑东盟商贸城1栋3号2楼出租房是当事人所租赁的直播场所。本局在直播现场查获的14个原石均为当事人所购买,14个原石经瑞丽市珠宝玉石行业协会评估,其中有10个原石存在造假痕迹与特征,有4块原石未发现造假痕迹。当事人在直播时将真、假翡翠原石共同宣传展示给消费者,进行高价值的夸大宣传,吸引流量和消费者,但未向消费者表明直播间内宣传展示的原石中有假翡翠原石。当事人在直播时未能真实反映直播间的真、假翡翠原石真实的商品质量,对所售翡翠原石进行了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在直播时主播助理按照当事人要求登录直播专属链接,以多名虚拟用户的身份在直播间内输入“666,888,恭喜恭喜”等预设好的词汇烘托氛围,欺骗、诱导消费者,帮助完成销售。当事人在直播间内展示的假翡翠原石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虚假宣传直播销售翡翠原石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当事人销售以假充真翡翠原石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造假原石10块。
综上,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合并处罚决定:
1.罚款10000元;
2.没收造假原石10块。
10000.00元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