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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恒创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红良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800MA29U6EQ0Q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天达大厦2幢62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市监处罚﹝2024﹞34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2年07月25日起先后两次与杭州某成中学签订电(扶)梯设备维护保养合同,约定维护保养服务期限分别为2022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1日和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对其学校内内的1台杂物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设备代码为3430*********120001,使用登记证编号为梯43浙AA0904(22)。但当事人于2023年06月02日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后,不再具备杂物电梯安装(修理)资质。<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罚款19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58.5元;罚没合计19158.5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罚款19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58.5元;罚没合计19158.5元。
19000.00元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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