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召蒙路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航校 |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400MA6XT5TF7X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49号芙蓉佳苑2幢1单元12901号(仅限办公)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4
(2025)内0221民初1540号
合同纠纷
陕西召蒙路桥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投联合能源有限公司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07
2020-11-19
(2020)陕0402执保514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新疆帅优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陕西召蒙路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咸税一稽罚﹝2024﹞4号
1.发票流情况 涉案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发票代码6100203130,发票号码09910237-09910239,开票时间2021年7月29日,货物名称为轻质化煤焦油,金额2035840.70元,税额264659.03元,价税合计2300500元。上述发票均在2021年8月抵扣认证,并计入工程施工材料。 根据陕西召蒙路桥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侦查卷宗中马航校、常彦芳笔录,涉案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延川县亿兴能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邮寄到常彦芳居住的秦都区人民西路芙蓉佳苑小区门口,由常彦芳签收。 证据1:陕西召蒙路桥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侦查卷宗。 证据2:2021年7月31日记-041号凭证。 2.货物流情况 你企业通过支付开票费的方式,接受延川县亿兴能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货物流。 3.资金流情况 于2021年7月先后分3笔由陕西召蒙路桥有限公司对公账户61050163900800000174向延川县亿兴能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61001689008059777777转账2300500元。 其中1950000元由延川县亿兴能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转账给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卜有成,卜有成转账给张小红,张小红于2021年7月7日和7月9日转账给常彦芳(陕西召蒙路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马航校妻子)。 其中350500元,经由延川县亿兴能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卜有成、山东康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张建华账户。在经由张建华账户扣除3.8%开票费87419元,将263081元转给张小红,再经由艾克伟于2021年7月30日转账给常彦芳166460元。艾克伟扣除4.2%开票费96621元。 综上,陕西召蒙路桥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介绍,支付8%开票费184040元,接受延川县亿兴能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发票代码6100203130,号码09910237-09910239,开票时间2021年7月29日,货物名称为轻质化煤焦油,金额2035840.70元,税额264659.30元,价税合计2300500元。该行为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对陕西召蒙路桥有限公司接受3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35840.7元,税额264659.3元,价税合计2300500元)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1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08-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