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仕戴斯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郝怡 | 注册资本:88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02797194104F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华宇名门底商)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04
(2024)内0602民初74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胜区特别特鲜肉冻货批发部
鄂尔多斯市东仕戴斯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6
2025-05-22
(2024)内0602执3810号
劳动争议
张**、某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1-02
2019-12-30
(2019)内0602执恢14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周**申请执行郝*、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8-07-04
2018-03-09
(2018)内0602执恢45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周**申请执行杨*、郝*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7-12-20
2017-08-30
(2017)内0602执恢31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周**申请执行杨*、郝*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消行罚决字〔2026〕第0032号
2026年05月09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的鄂尔多斯市东仕戴斯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存在12处故障3处屏蔽信息);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值班,拒不改正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消防控制室仅有1人持证上岗,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该单位存在的上述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现场照片3张以及对该单位总经理广治国的询问笔录 1 份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鄂尔多斯市东仕戴斯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鄂尔多斯市东仕戴斯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玖佰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89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