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开发区红姐麻辣烫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侯著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00MA4D8AQK62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荆州区御河路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8号门面(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荆区市监处罚〔2026〕43号
2026年3月27日,本局收到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移交函》及相关资料,称李世发销售给当事人的肥牛卷系速冻调理鸭肉(生制品),当事人制售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遂经局长批准于2026年4月14日立案调查。
2026年3月27日发现案件线索,4月14日进行现场检查并立案调查,4月29日制作询问笔录,6月15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11月13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及《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准在荆州区御河路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8号门面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2026年3月27日,本局收到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移交函》(荆公分函〔2026〕01号、荆公分函〔2026〕02号)及相关资料,主要内容为其在接到本局荆区市监涉罪移〔2026〕2号《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后,经调查发现,李世发明知“山东滨州阳县千易食品公司”给其供应的食材是速冻调理鸭肉(生制品),仍将速冻调理鸭肉(生制品)切割成卷,谎称“肥牛卷”销售给当事人。2026年4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有食品存储柜2台,柜内陈列各种蔬菜及肉制品,均未标注名称;墙上张贴的菜单中也无肥牛卷等菜品名称。在检查当事人的冰柜时,发现有4.93千克的“冠相元”牌涮肉片,产品名称:涮肉片(非即食),产品类别:速冻调理生肉制品,生产日期:20260307,配料:鸭肉、饮用水、牛脂肪、大豆蛋白、卡拉胶、食品添加剂,生产商:武汉市珍美味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当场提供了“冠相元”牌涮肉片的供货方及生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涉案食品。
经查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12日期间,当事人以8元/斤的价格向李世发购买定量包装无食品标签的涉案食品13次,共156斤,购进金额1248元,李世发配送给当事人的涉案食品均无标签,购进时当事人也未向李世发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明。当事人购进后将涉案食品与其他蔬菜及肉制品以荤素搭配称重的形式,以16.8元/斤的价格制作成麻辣烫后进行销售,现无有效证据证实当事人制售掺假掺杂食品。本局故以当事人已售的156斤涉案物品,认定货值金额为2620.8元,违法所得1372.8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本局案审会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给予警告;
2.对采购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减轻处以罚款1000元,没收法所得1372.8元,罚没合计2372.8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