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鸿聚元通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辉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0MAABXAW73F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雷神店(自主承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26
(2025)浙0328民初40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潘**
重庆鸿聚元通物流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公司,夏**
文成县人民法院
2
2026-05-20
(2025)浙0328民初40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潘**
重庆鸿聚元通物流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公司,夏**
文成县人民法院
3
2025-12-26
(2025)浙0328民初40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潘**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夏**,重庆鸿聚元通物流有限公司
文成县人民法院
4
2025-11-11
(2025)冀0582民初26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重庆鸿聚元通物流有限公司
沙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丽路政罚〔2026〕0915
-
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柒拾壹元整。
1971.00元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10
2
豫驻泌交罚字(2026)第0500029号
经调查核实,重庆鸿聚元通物流有限公司实施了车辆载质量超过质量限值标准的违法行为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18000 千克;(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25000 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27000 千克;(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31000 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36000 千克;(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43000 千克;(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49000 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46000 千克"的规定,根据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你(单位)违法行为属于严重,依据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 1000 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 1000 千克的,每超 1000千克罚款 500 元,最高不得超过 30000。第二款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 30000 元"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500.00元
泌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5-11
3
豫宛桐交罚字﹝2026﹞第0184号
重庆鸿聚元通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贰万壹仟元
21000.00元
桐柏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16
4
温运政罚﹝2026﹞80J14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31
5
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6﹞148号
重庆鸿聚元通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渝A07705D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2
6
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6﹞126号
重庆鸿聚元通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渝DJ0933车辆运输砂石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5
7
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6﹞71号
重庆鸿聚元通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渝DG3726车辆运输砂石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2
8
渝11003交执罚﹝2025﹞第0589号
2025年07月23日12时01分,重庆鸿聚元通物流有限公司在重庆市綦江区雷神店实施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行为。
合计执收:人民币壹仟元(¥1000.0)。1、执收项目:罚款;执收金额:人民币壹仟元(¥1000)。
1000.00元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7-23
9
豫洛宜交罚字﹝2025﹞第0700012号
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5000.00元
宜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0
10
冀邢信交当罚决2024年第000021号
重庆鸿聚元通物流有限公司的渝CZ7810号车所拉物料超出车厢挡板未采取完全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罚款贰仟元
2000.00元
信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