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桐梓县御足丫修脚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安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2MAAJNXH57C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桐梓县海校街道武胜路B幢10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4]80号
现查明,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的两盒红盖白瓶身的无标签标识的产品,是当事人用于给消费者使用和销售的。该产品无外包装,在瓶身和瓶盖上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无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等相关产品信息标识。 该产品无标签、无批准文号、无说明书,没有以文字方式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当事人员工周安仙在向消费者推销该产品时称该产品具有治疗脚气的功效,且无任何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能证明产品具有该功效。 上述产品购进数量为20盒,购进价格为10元每盒,销售价格为68元每盒,其中有5盒为自用,10盒为消费者免费使用未收取费用,销售了3盒,剩余2盒未销售,该产品货值金额为1360元,已销售的3盒无标签标识产品的违法所得为20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年3月19日,执法人员对桐梓县御足丫修脚店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桐市监海校强制〔2024〕3-19-1号〕、《财物清单》桐市监海校财物字〔2024〕3-19-1号、《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销售无标签标识产品的事实; 2.2024年3月1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桐梓县御足丫修脚店员工周安仙进行调查时制作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和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的事实及违法所得情况; 3.当事人桐梓县御足丫修脚店《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当事人桐梓县御足丫修脚店经营者何进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承担行政责任能力及主体资格的事实; 4.《授权委托书》1份,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授权办理事项。 5.执法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当事人违法信息,证明当事人属初次违法的事实; 6.《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送达地址正确有效的事实; 7.投诉举报申请书一份,证明案件来源。 8.当事人发布的对涉案物品的召回公告图片1份,证明当事人主动积极主动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和消除危害后果的事实; 9.当事人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一份,证明当事人家庭经济拮据,生活困难的事实; 10.执法人员在桐梓县御足丫修脚店店内检查时现场采集的当事人销售的无标签标识产品的图片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销售无标签标识产品的事实。 以上证据经过了当事人或相关关系主体的确认。
罚款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元
遵义市桐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