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鑫汇鑫金银加工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南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726MA6YYN0M7Y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办羌州路中段2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强县市监局处罚〔2024〕72号
2024年9月4日,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使用的两台用于贸易结算(黄金首饰销售、回收称重)的电子秤无合格检定印、证,现场也无法提供相关检定证明资料。随即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责令停止使用无合格检定印、证的电子秤。经调查,涉案电子秤是当事人三四年前在拼多多平台先后分两次购买,截止执法人员调查时,手机上的购买订单、付款等信息因已无法查找而未能提供。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属于国家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其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和强制检定”,强检方式为“周期检定”。涉案两台电子秤属于国家实施强管理的的计量器具,投入经营使用前应进行强制检定,在检定有效期满后应进行周期检定。
除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外,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