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民康济世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雨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5MAE7BGQ59Y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崇文西大道61号-0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永市监处罚〔2025〕91号
经查实,江西民康济世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分店是一家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零售等业务的企业,于2024年12月10日注册登记开业,当事人为了更好推销产品,于2025年5月13日与国脉爱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第签订广告推广服务协议,为期一年,广告制作推广费为6750元,广告内容由当事人提供。2025年6月6日经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2025年6月15日开始销售经营。公司销售的产品“本草纲目牌人参补膏”为药品,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598。公司工作人员在人数38人的“本草益寿健康公益”微信群聊中,发送“专属上课链接【点击即可学习】https://m.05ct.cn/o/7l.php?workid=15&mg=b020c0”等内容,添加顾客微信进行推广销售,顾客有需求后下单购买。在发送的“时珍益寿方养生栏目”视频中显示有“本草纲目牌人参补膏”补足气血、疏通血脉、清除血液垃圾、增强心脏动力、从根源上改善和治疗心脏病”等宣传用语,与批准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鄂药广审(视)第250802-09291号)的许可内容“功能主治:补益气血,健脾滋肾。用于脾肾虚弱,气血两亏,神疲乏力,头昏耳鸣”不一致。截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本草纲目牌人参补膏”45盒,单价780元/盒,销售额为35100元。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本局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2825元,上缴国库。
12825.00元
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