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三三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党占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502MA0NJTD62U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滨河大街西段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9-22
(2020)内0502民初5488号
产品责任纠纷
姚*
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三三便利店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03
2020-09-22
(2020)内0502民初5488号
产品责任纠纷
姚*与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三三便利店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科市监处罚〔2024〕153号
在该店进屋右侧中导食品区发现:开心果,包装上未见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共计57袋,共计13.54公斤。以上食品均属于无标签的食品。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无标签的食品采取了扣押处理,并现场制作《现场笔录》1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财务清单》1份、现场拍摄照片3张。我局于2024年5月27日报经批准后予以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当事人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路滨河大街三三便利店涉嫌存在经营无标签的食品的行为,经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当事人称该批无标签的开心果共购进18.9公斤,进购价格是79.8元/公斤,购进后自己方便销售包成小包装,共销售了5.358公斤,销售价格是每公斤120元,剩余13.542公斤(57袋),故违法所得共计5.358公斤*120元=642.96元,当事人提供了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及供货商资质等相关证明。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没收该店违法经营的无标签的开心果共计57包(共计13.54共计);
2、没收违法所得642.96元;
3、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罚没款合计5642.96元。
5000.00元
通辽市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9
2
通科市监处罚〔2023〕389号
2023年9月28日,执法人员接到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三三便利店核查处置的任务,该任务由通辽市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鹏、王佳兴于2023年8月31日对该店经营的沃柑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编号为№:A1D901021A1F61S8110,食品名称:沃柑,抽样数量3.5kg,抽样基数18.1kg;以上产品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执法人员2023年9月28日在将检验报告送达至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三三便利店,并告知其如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此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现场检查2023-08-26批次沃柑库存均已销售完毕。2023年9月28日,执法人员对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三三便利店店长进行询问,当事人提供2023-08-26批次沃柑购进记录、销售记录、自产自销证明、及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购进记录显示该批次沃柑购进于2023年8月26日购进18.15kg,进货价格为3.5元/公斤,销售价格为13.98元/公斤。
调查认定的事实:现查明,通辽市科尔沁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三三便利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情况属实,2023-08-26批次沃柑于2023年8月26日购进18.15kg,进货价格为3.5元/公斤,销售价格为13.98元/kg,除正常损耗0.346kg外全部销售完毕,故违法所得共计(18.15kg-0.346kg)×13.98元=248.9元。
没收违法所得248.9元。
综上,上述罚没款为合计248.9元。
-元
通辽市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