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缤纷摩尔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尹敏刚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14MA6ADL2R90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3栋1层2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新市监处﹝2025﹞51012525000059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1月起在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3栋1层26号经营,主要销售食品和日用百货等,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2024年9月27日对当事人销售的零售商品进行计量称重检查。1、其出具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报告》(编号:第24019746459号)显示,商品名称:宁夏西瓜;商品重量:1.260kg;商品价格:4.98元/kg;负偏差要求:40g;核称重量值A:904.1g;结算重量值B:1260.0g;短缺量C:-355.9g;结论:被检验商品量不合格。2、其中出具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报告》(编号:第24019746467号)显示,商品名称:特价榴莲肉;商品重量:0.236kg;商品价格:120.00元/kg;负偏差要求:1g;核称重量值A:228.5g;结算重量值B:236.0g;短缺量C:-7.5g;结论:被检验商品量不合格。3、其中出具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报告》(编号:第24019746471号)显示,商品名称:玻璃翠;商品重量:0.558kg;商品价格:9.98元/kg;负偏差要求:5g;核称重量值A:537.3g;结算重量值B:558.0g;短缺量C:-20.7g;结论:被检验商品量不合格。4、其中出具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报告》(编号:第24019746477号)显示,商品名称:牛奶蜜瓜;商品重量:0.958kg;商品价格:13.98元/kg;负偏差要求:5g;核称重量值A:845.5g;结算重量值B:958.0g;短缺量C:-112.5g;2倍负偏差:5g;结论:被检验商品量不合格。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无异议。另查明,当事人称销售上述零售商品是由于新进员工未培训到位,造成销售的特价榴莲肉、玻璃翠这2样产品未按照实际包装去皮,以至于与实际有误差。而抽检的宁夏西瓜和牛奶蜜瓜这2样产品是公司员工将水果切开带皮称重,打印了价格标签后,再削皮、切配把果肉装入一次性食品盒封口,但是没有重新打价签,贴的是带皮承重的标签,所以重量差异较大,导致检验不合格。抽检后当事人停止对外销售,重新去皮称重。上述涉案商品货值金额53.56元,无违法所得。再查明,2024年10月3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检查时发现其现场使用的称重水果的电子秤1台(出厂编号:B848843153)能提供有效的检定证书(证书编号:强第24018630373)。
罚款0.3000万元
3000.00元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7
2
成新市监处﹝2023﹞51012523000532号
2023年2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3栋1层26号的成都缤纷摩尔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店销售的产品计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涉嫌违反《四川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罚款0.0500万元
500.00元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