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曦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圳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29RJM166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晋江市池店镇启航路98号1206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市监处罚〔2025〕11-148号
当事人销售的玩具“迷你小照相机”为三无产品,其标示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GB/T 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的“5标注内容”,玩具需标注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标准编号、年龄范围、安全警示、生产者名称地址等内容的要求和《GB6675.1-2014玩具安全第一部分基本规范》的“5.7玩具标识”,需标示玩具使用说明和警告标识的要求,故当事人经营的三无玩具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经对当事人的询问,上述“迷你小照相机”通过一件代发销售的,消费者在当事人店里下单后,当事人在供货商阿里巴巴平台网店(义乌市众驰工艺品有限公司)下单发货的。该“迷你小照相机”共购进2个,2个的购进价共11.4元,销售价14.6元/个。经当事人确认上述玩具商品商品本身及外包装未见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标准编号、安全警示、生产者名称地址等内容及未标注“CCC”强制认证标识。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玩具的强制认证证书、购进票据、供货商资质材料及检验报告,亦无法提供业务员相关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至案发时止,涉案“迷你小照相机”销售了2个,销售价为14.6元/个。综上所述,本案货值金额29.2元,违法所得17.8元。
-
-元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