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名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文教国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669358145XU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环路114号1栋B25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天市监处罚﹝2025﹞378号
当事人自2009年8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为推广论文业务,通过公司官网(网址为http://www.gzm**h.com)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某协会,是1996年7月由某大学、华南某大学等著名高校的32位教授、博士发起成立的。独一无二、与众不同、再无二家、全国唯一、是全国工商系统上世纪九十年代迄今唯一获批的机构、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论文服务界的第一品牌,公司汇聚了国内超一流的教授、博士、论文评审专家。我们与百余家高校专家教授有深度合作关系,与数百家有影响力的杂志社包版合作长达十八年。已成为国内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学术论文顶级服务机构,确立了最具影响力的行业领导地位”等内容。当事人收到《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上述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罚款250000元。
250000.00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1-1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