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闲林街道浙杭家美玛特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美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10MA2KEFDT6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文卫路83号一楼-6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1-11
(2021)浙0110民初19065号
定作合同纠纷
杭州余杭区闲林街道浙杭家美玛特超市
杭州新联立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严**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余市监处罚〔2023〕1009号
?经查明,当事人杭州余杭区闲林街道浙杭家美玛特超市2023年5月31日销售的干辣椒经抽样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的不合格干辣椒。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6日购进了10斤(采购价格15元/斤)上述不合格批次干辣椒,并于2023年5月31日抽样时销售了2.54斤,价格50.8元,2023年6月4日销售了0.5斤,价格14.7元,违法所得为19.9元,剩余不合格批次干辣椒当事人已经销毁。综上,当事人涉嫌销售的不合格干辣椒的货值金额为204.7元,违法所得19.9元。 另查明,当事人虽提供了上游供应商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南庄兜农产品市场某食品商行开具的销售清单,营业执照信息,但是无法提供该批次产品合格证明,且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南庄兜农产品市场某食品商行并不承认该批次干辣椒是从其店里售出。当事人属于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干辣椒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 当事人采购干辣椒时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干辣椒的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采购干辣椒时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上述两项合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采购食用农产品未尽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9.9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0019.9元,上缴国库。(壹万零壹拾玖圆玖角)
10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