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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锦依卫海鲜水产经营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艳凤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923MACGA3EEX2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城南区林家安置小区14栋1梯间101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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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罚〔2024〕42号
2023年12月14日,本局对当事人经营的“小米椒(辣椒)”、“姜”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样。2024年01月11日,经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并出具了《检验报告》(NO:FJ2309089),显示上述“小米椒(辣椒)”,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097,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1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NO:FJ2309098),显示“姜”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标准指标≤0.2,实测值0.45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01月16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以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 经查,“小米椒(辣椒)”、“姜”是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4日从长沙市雨花区泽蔬菜批发经营部购进,“小米椒(辣椒)”进购10斤,进购价5.5元/斤,“姜”进购9斤,进购价5元/斤。至本局调查时止,“小米椒(辣椒)”以8.8元/斤的价格售出9.23斤,余下0.77斤自己食用,销售金额81.2元,无库存;“姜”以7.8元/斤的价格售出7.11斤,余下1.89斤自己食用,销售金额55.5元,无库存。违法所得共计136.7元。
1.没收违法所得136.7元; 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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