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正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69034MA5RJ0WN62所属地区:海南省
企业地址:陵水县英州镇古楼养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07
(2022)琼9028民初37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
中商联合盛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1-02-03
(2020)琼9028民初30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
四川省成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1-01-21
(2020)琼0271民初72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
张*,三亚鸿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4
2020-09-02
(2020)琼0271民初72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
三亚鸿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4-24
(2023)琼9028民初27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
海南实龙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4-05-28
(2023)琼9028民初27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
海南实龙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4-01-12
(2023)琼9028民初27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
海南实龙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14-05-17
买卖合同纠纷
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
薛**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平潭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12
2025-07-03
(2025)琼9028执21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9-11
2021-11-23
(2021)琼02民终22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三亚鸿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陵水综执普罚决字〔2026〕第26-17号
本机关于2025年4月17日立案调查,发现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2010年4月开始,未取得合法手续,擅自在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古楼村处占地建设环保砖厂,该环保砖厂总占地面积14678.2平方米,其中地块一占地面积1257.37平方米,该地块上建有占地面积1024.90平方米、建筑面积1024.90平方米的铁棚及占地面积232.47平方米的水泥硬化地面。地块二占地面积259.06平方米,该地块上建有占地面积43.45平方米、建筑面积43.45平方米的胶棚和占地面积215.62平方米、建筑面积431.24平方米的二层楼房。地块三占地面积13161.73,其中建有六个总建筑面积2234.22平方米的铁棚,占地面积215.95平方米的增压炉,占地面积5208.47平方米的水泥硬化和5503.11的空地。该环保砖厂土地权属为:英州镇古楼村古楼第一、四村民小组499.44平方米,英州镇古楼村红袍第一、二村民小组757.93平方米;地块二土地权属为:英州镇古楼村古楼第一、四村民小组259.06平方米;地块三权属为:英州镇古楼村古楼第一、四村民小组11767.79平方米,英州镇古楼村红袍第一、二村民小组1393.79平方米。地块一土地利用现状(2012年-2014年)均为:果园989.9平方米、水田175.6平方米、设施农用地91.87平方米;地块二土地利用现状(2012年-2014年)均为:设施农用地259.06平方米;地块三土地利用现状(2009年-2011年)均为:果园9472.45平方米、设施农用地3506.88平方米、水田182.39平方米。经套核2018年12月1日省政府批复的“多规合一”成果,地块一位于公路用地0.16平方米、基本农田164.90平方米、旅游建设用地1092.31平方米;地块二位于旅游建设用地259.06平方米;地块三位于公路用地0.05平方米、基本农田179.55平方米、旅游建设用地12982.12平方米。三个地区均位于“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无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建设红线位于英州镇古楼村域范围内,村规中该区域无建设用地覆盖。根据县人民政府《研究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等事项》(专题纪要〔2020〕63号)专题会议精神,英州镇于2021年8月开始启动编制古楼村庄规划,2025年4月3日批复实施。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建设时还未启用古楼村庄规划。根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我局提供的原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对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该地块的已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红线图,我局委托陵水科创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勘测图》套核,陵水科创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超出地块对比图》。《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超出地块对比图》确定该地块超出部分总占地面积1721.26平方米,其中建有建筑面积727.2平方米的铁棚占地面积199.35平方米的硬化和794.71平方米的空地。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属违法占地(未报即用)违法行为,
1、退还非法占用的14678.2平方米土地;2、限该单位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拆除占地面积71.35平方米的水泥硬化,建筑面积75.74平方米的铁棚;3、没收陵水英州福星环保砖厂在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古楼村处占地建设的“环保砖厂”中有占地面积5369.59平方米的水泥硬化,建筑面积3183.38平方米的铁棚,占地面积215.62平方米、建筑面积431.24平方米的二层楼,建筑面积43.45平方米的胶棚,占地面积215.95平方米增炉;4、对非法占地超出面积1721.26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处罚款39570元。
39570.00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