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资溪县济生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瑶兰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8763396170K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泸水中路24-1、24-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资市监药械罚决〔2025〕4号
当事人于2025年2月16日从湖南志晨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由山东如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批号20231213,生产日期2023-12-13,有效期至2026-12-12日的棉签200包,购进价格0.3元/包,销售价格0.5元/包,除被检60包,其余140包已经销售,销售所得70元。当事人采购时查验了企业相关证照信息及购进票据,但当时未索取该批次无菌棉签的出厂检验报告。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2025年8月19日调查终结。
1、没收违法所得70元;2、处以人民币50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5000.00元
资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2
2
资市监药械罚决〔2025〕3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10000.00元
资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