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汇上丰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981MAA7E3K11X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北流市大里镇大新街03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市监处罚〔2024〕664号
当事人2024年9月5日购进的用于销售的香蕉,经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样检验,腈苯唑、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检批次的香蕉共购进了16kg,销售价格7.16元/kg,货值金额114.56元,已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为114.56元。
1.对当事人销售腈苯唑、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香蕉的行为处以人民币8000元的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114.56元。
8000.00元
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6
2
北市监处罚字[2023]492号
2023年8月18日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流市汇上丰百货超市(经营者:陈乐)销售的生姜去腥洗洁精(商标:榄霸,生产日期2022.07.27)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砷(1%溶液中以砷计)项目不符合Q/XJXD-2019《食品器具用清洁剂》标准要求, 判定不合格。2023年10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北流市汇上丰百货超市(经营者:陈乐)送达《检验报告》N0:JDG23135,该超市(经营者:陈乐)对抽检结果无异议,于2023年10月17日予以立案调查,并对当事人店长杨宇进行询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3年11月9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生姜去腥洗洁精(商标:榄霸,生产日期2022.07.27)是2023年7月16日从玉林市玉州区创展日用百货经营部购进的,购进了共计10件(共100瓶),每件购进价45元,购进总金额450.00元。销售价是5.5元/瓶,总销售金额是550.00元,获得100.00元利润。
当事人销售经检验不符合Q/XJXD-2019《食品器具用清洁剂》标准要求的生姜去腥洗洁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壹佰元整(¥100.00)。
2.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00)。
以上罚没合计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
1100.00元
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