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福泉兴堂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牛小辉 | 注册资本:59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MA6J4BJ67L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牛场镇黄家湾村幸福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0
(2025)黔2702民初1206号
劳动争议
李**
黔南福泉兴堂矿业有限公司
福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能﹞煤安罚﹝2025﹞67号
2025年9月8日至1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执法八处对黔南福泉兴堂矿业有限公司福泉市高石乡幸福煤矿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在需要探放水的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探放水”的问题,以上行为违反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九条第三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2025年9月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执法八处责令福泉兴堂矿业有限公司幸福煤矿停产整顿20日,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暂扣福泉兴堂矿业有限公司幸福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221〕}。
暂扣福泉兴堂矿业有限公司幸福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221〕}
-元
贵州省能源局
2025-11-03
2
黔﹝黔南﹞煤安罚﹝2025﹞04号
1.煤矿2025年7月(总第10期)新员工培训时,南卫国、闫家彬、李自兵等6人培训学时不足72小时;2.煤矿8月15日中班二采区运输下山掘进机正常作业时,机身与煤(岩)壁之间有人员进行排水作业。
1.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2.给予警告,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合并给与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40000.00元
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10-22
3
福行政执法委罚决字﹝2025﹞第5号
经查实,黔南福泉兴堂矿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起在福泉市牛场镇黄家湾村幸福组幸福煤矿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用于实施煤矿渣土堆场建设项目。根据福泉市林业局2025年8月14日出具的《“黔南福泉兴堂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堆场”违法使用林地现场调查报告》显示,黔南福泉兴堂矿业有限公司在福泉市牛场镇黄家湾村幸福组幸福煤矿处实施煤矿渣土堆场建设项目破坏的林地面积共计为:0.6416公顷,共计4个小斑。按地类分:灌木林地面积为0.6416公顷;按保护等级分:四级保护面积为0.6416公顷;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商品林为0.6416公顷。当事人黔南福泉兴堂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实施煤矿渣土堆场建设项目,未获得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0.6416公顷(9.62亩),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三款“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之规定。
1、责令于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0.6416公顷(即6416平方米);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合计人民币贰拾贰万柒仟玖佰玖拾贰元伍角陆分(¥227992.56)的罚款
227992.56元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24
4
黔﹝福泉﹞煤安罚﹝2025﹞005号
1.二采区运输下山掘进工作面、一采区运输下山(新)810段掘进工作面未使用临时支护,空顶作业。 2.一采区轨道下山绞车房、+905轨道石门、+860轨道石门及+750猴车机尾处的通信和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间距不足0.1m。
对黔南福泉兴堂矿业有限公司处肆万贰仟元(¥42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42000.00元
福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07-21
5
黔﹝福泉﹞煤安罚﹝2025﹞002号
1.1018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温度传感器失效; 2.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的煤矿,配备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少于3人,实际仅2人(煤矿未恢复井下生产作业,已自查出,正在整改); 3.煤矿未编制本单位2025年防治水年度计划; 4.矿井《1018回采工作面水害防治安全技术措施》中,指出“工作面处于物探低阻异常区,地下水突入的可能性大”,水害防治措施中,无设计施工探放水钻孔进行水害超前疏放治理的措施;预计工作面最大涌水量80-150m³/h,防排水措施中未规定排水泵及其管路的能力和型号、数 量;所附工作面排水系统图中未标注排水泵型号及数量、排水管管径及其趟数; 5.1018采面回采前,煤矿编制的《幸福煤矿1018采面瞬变电磁法侧帮探测报告》探测上覆岩溶含层情况时,其探测范围未能全部覆盖1018采面导水裂隙带内范围; 6.1018采面回采前,编制的地质说明书未掌握受水威胁区情况,未对直接进入吴家坪组二段含水层的导水裂隙带提出超前疏水方案; 7.1018采面回采前,未查清物探报告中1018回风巷开口以里+790m处编号为Y11的导水断层情况,并采取留设适当宽度的断层防隔水煤(岩)柱安全措施; 8.1018采面受顶板吴家坪组含水层突水威胁,未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 9.矿井总回风巷四段7#、8#、9#密闭内老空积水情况不 明,2024年6月份矿井7#、9#密闭发生透水后,贵州省103地质队对矿井采空区物探勘查采空范围内存在4条导水断层和7条较强导水性裂隙,矿井未针对导水断层及裂隙补给老空水源灾害进行分析,未对导水断层和裂隙进行封堵,加固的7#、8#、9#密闭防隔水能力无保障; 10.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1)《1018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支架端面距不得超过250mm,如遇断层及顶板破碎,必须立即支护。现场检查时,部分支架最大端面距达2m,多处架间空隙超过200mm,38~45号支架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未及时带压移架加强支护;(2)1018回风巷有多处锚杆锚盘未紧贴岩壁;(3)1018采面未开展矿压监测; 11.一采区运输下山采用锚网喷支护形式,在540-560m巷段遇顶板破碎、淋水、顶板支护离层,未加强支护;中下段两帮部分锚杆托盘未贴紧岩面; 12.1018采面回风巷底鼓严重,有460m沿空留巷段中工字钢立柱弯曲变形严重,未及时更换; 13.主斜井口安设的出入井人员闸机不具备检测标识卡是否唯一性的功能(煤矿已自查,正在整改); 14.未定期检查维修安全设备。(1)1018运输巷1部绞车工作制动器两端固定装置缺失,制动装置松动不可靠。(2)1018回风巷涌水点装设的排水管道损坏未及时修复; 15.一采区运输巷安设的滚筒驱动带式运输机机头处未设防护栏; 16.一采区运输下山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在680m及720m处乘人吊椅剐蹭巷道底板,距底板的高度小于0.2m; 17.架空乘人装置保护失效。(1)矿井二部架空乘人装置中段变坡点防掉绳保护失效;(2)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张紧力下降保护失效; 18.矿井主、副井线缆的入井口处未采取防雷措施;
对黔南福泉兴堂矿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叁拾肆万伍仟元(¥34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345000.00元
福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03-19
6
黔﹝福泉﹞煤安罚﹝2024﹞010号
1:未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察执法指令; 2:提供虚假情况; 3: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4:1016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距风门约15米的低洼处部分锚索无效;二采区运输下山掘进工作面部分锚盘未紧贴岩面。
对幸福煤矿给予警告、责令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处陆万柒仟伍佰元(¥67500.00)罚款。
67500.00元
福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07-16
7
黔﹝福泉﹞煤安罚﹝2024﹞008号
1.副斜井、一采区回风下山未按要求每10日进行一次测风,副斜井上段现场测风牌板填写日期为2024年1月16日,一采区回风下山中段现场测风排版填写测风日期未2024年2月25日。 2.轨道暗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在上部平车场入口未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针对幸福煤矿违法违规行为1对煤矿给予警告,并处壹万伍千元(¥15000.0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针对违法违规行为2对煤矿处壹万元(¥10000.0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合并对煤矿给予警告,并处贰万伍仟元(¥25000.00)的罚款。
25000.00元
福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05-24
8
黔南﹝福泉﹞煤安罚﹝2023﹞020号
未按规定设置风筒传感器。11时56分煤矿因电网波动造成井下停电,11时56分至12时25分1018运输巷局部风机主机和备机都显示无电,1018运输巷风筒传感器显示有风。
针对幸福煤矿违法违规行为1对煤矿处壹万元(¥10000.0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福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03-11
9
黔﹝福泉﹞煤安罚﹝2024﹞002-1号
1.+970发现一矿车插销不符合要求时仍然使用;2.1016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加强支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低于1.8m;3.二采区回风下山的T1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离迎头约30m;4.755车场5#胶带运输机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运输机运输时,机尾驱动滚筒未设防护栏的违法行为
对违法违规行为1对煤矿处壹万元(¥10000.0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法违规行为2对煤矿给予警告,并处贰万伍千元(¥25000.0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法违规行为3对煤矿处壹万元(¥10000.0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法违规行为4对煤矿处壹万元(¥10000.0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合并对煤矿给予警告,处伍万伍仟元(¥55000.00)的罚款,
90000.00元
福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03-11
10
黔南﹝福泉﹞煤安罚﹝2023﹞018号
二采区回风下山、二采区运输下山掘进工作面迎头超过2m未支护
针对幸福煤矿违法违规行为1对煤矿处壹万伍仟元(¥15000.0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福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