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曾祝万中西医结合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祝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1MA6039AH1K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永安路30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5〕129号
经查明:当事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诊所备案凭证》在核准的经营场所开展医疗门诊服务。当事人将两种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烟酰胺片和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Ⅲ)分别存放于药品陈列柜和治疗室,与其他有效期内的药品共同存放,均处于待使用状态。当事人没有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养护,也没有将过期药品放置于不合格专区。烟酰胺片是当事人于2023年6月27日从重庆普健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4盒,购进价格为15.8元/瓶,标价18元/瓶,生产日期2021年06月25日,有效期至2024年06月24日,其中已使用的一瓶为拆零使用完毕,未制作拆零使用记录,剩余3瓶未使用。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Ⅲ)(处方药)是2023年5月23日从重庆普健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30瓶(共3盒),购进价格4.4元/瓶,标价10元/瓶,生产日期2022年08月24日,有限期至2024年07月31日,其中10瓶分别于2023年5月29日使用4瓶、2023年30日使用3瓶、2023年5月31日使用3瓶,共计10瓶(1盒),剩余20瓶(2盒)未使用。综上,当事人涉案劣药的货值金额为:254元(烟酰胺片3盒*18元/盒+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Ⅲ)20瓶*10元/瓶),无违法所得。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第(六)项、第(八)项,《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烟酰胺片3盒、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Ⅲ)20支(2盒)。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