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波拓锐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时圣党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26MA7GBQGA9F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梅园村下柘洋79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政罚﹝2026﹞078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30日07时49分,天台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23(科大线)磐安、天台方向K30+700检查时发现宁波拓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拓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伍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天台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伍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453.00元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1
2
甬路政罚﹝2025﹞20175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18日18时12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3(普宁线)象山方向K249+700检查时发现宁波拓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拓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浦发银行宁波象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02
3
甬路政罚〔2025〕19237
2025年3月11日12时36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袁群锋、叶适平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3-0808:18:04车号为浙B5L500在G527(象义线)宁海方向K46+6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1.4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48吨。
-
402.00元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4
4
甬路政罚〔2024〕02J55
2024年1月17日9时44分,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袁贤明、李淑芳在G15沈海高速宁海收费站出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B5R371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王帅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王帅驾驶浙B5R371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壹仟零捌拾陆元整。
1086.00元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17
5
甬路政罚〔2023〕03J704
2023年12月4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陆飞、陈圣齐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11月20日6时0分,浙B5H371 在X421(桥电线)桥头胡方向K2+200被记录车货总质量为62.9吨,其最大限载质量为49吨,超限13.9吨,超限率28.37%。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元整。
1230.00元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04
6
甬路政罚〔2023〕03J705
2023年12月4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陆飞、陈圣齐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11月19日4时36分,浙B5H371 在X421(桥电线)桥头胡方向K2+200被记录车货总质量为61.5吨,其最大限载质量为49吨,超限12.5吨,超限率25.51%。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捌佰壹拾元整。
810.00元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04
7
甬路政罚﹝2023﹞201655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6月07日12时23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421(桥电线)强蛟方向K2+200检查时发现宁波拓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拓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佰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叁佰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369.00元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3-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