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文杰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2748675294P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六团阿塔公路36公里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30
租赁合同纠纷
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
欧**,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
2
2021-06-02
(2021)兵0102民初1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
3
2021-04-20
(2021)兵0102民初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
4
2021-04-20
(2021)兵0102民初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09
租赁合同纠纷
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
欧**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04
2021-04-23
(2021)兵0102民初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与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8368.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8-04
2021-04-23
(2021)兵0102民初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与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8368.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7-07
2021-06-02
(2021)兵0102民初1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与薛**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7-07
2021-06-02
(2021)兵0102民初1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与薛**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2-21
2020-11-25
(2020)兵0103民初13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与孙*、何**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48467.21元
民事案件
6
2020-12-21
2020-11-25
(2020)兵0103民初13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与孙*、何**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48467.21元
民事案件
7
2019-05-16
2019-03-18
(2019)兵0102民初95号
劳务合同纠纷
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与张**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一师市监处罚〔2025〕11号
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涉嫌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92号车用汽油(VIB)。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于2024年6月21日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克苏石油分公司购进12吨92号车用汽油(VIB),兵团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7月13日对该批次车用汽油(VIB)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抽样基数为100100升,所抽样品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该批次检测车用汽油研究法辛烷值(RON)、抗暴指数(RON+MON)/2、铅含量、胶质含量、硫含量、苯含量项目不符合GB17930-2016标准,依据《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检测报告编号为2024X-J-NH06405。抽样基数产品由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在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24日全部销售完,销售单价为7.92元/升,销售金额为79992.00元,税后销售金额为70789.38元,成本为60807.49元,违法所得为9981.89元。
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92号车用汽油(VIB)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1.处罚款79992元。2.没收违法所得9981.89元。
79992.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8
2
第一师市监处罚〔2024〕12号
-
处罚款300元
3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8
3
《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师市监处罚﹝2024﹞12号
2023年9月20日,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5桶20kg/桶的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进行监督抽查,所抽样品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该批抽检的柴油车尾气处理液杂质﹝醛类﹞项目不符合GB29518-2013标准,依据《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2023X-J-NH09987。2023年11月29日,第一师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现场签收。异议期内未收到当事人复检申请。2024年1月16日,第一师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通知单》及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告知书移送第一师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第一所。阿拉尔市六团旭日加油站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罚款
3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8
4
﹝一阿﹞应急罚﹝2023﹞38号
2023年9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加油站站长未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法人王孙民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过期未复审。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20000.00元
第一师阿拉尔市应急管理局
2023-10-30
5
﹝一阿﹞应急罚﹝2023﹞22号
2023年4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健全安全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台账资料”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10000.00元
第一师阿拉尔市应急管理局
2023-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