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02322443293E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开发区黄果树大街奥体中心旁澳维春天33幢1-4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1
(2022)黔0424民初94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肖**
杜*,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2-05-17
(2022)黔04民终39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
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邵阳机电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5-06
(2022)黔04民终469号
合同纠纷
贵州全品优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5-05
(2022)黔04民终39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邵阳机电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04-29
(2022)黔04民终39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
邵阳机电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4-26
(2022)黔04民终469号
合同纠纷
贵州全品优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11-12
(2021)黔0402民初8770号
合同纠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
贵州全品优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8
2021-10-26
(2021)黔0402民初7951号
租赁合同纠纷
施**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9
2021-10-13
(2021)黔0422民初136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杨*,邵阳机电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普定县人民法院
10
2021-06-23
(2021)黔0422民初136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杨*,邵阳机电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普定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6
2022-05-11
(2022)黔04民终469号
合同纠纷
贵州全品优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5-21
2021-11-15
(2021)黔0422民初136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杨*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02
2021-10-27
(2021)黔0402民初795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施**、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05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4-02
2021-03-16
(2020)黔0422民初282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与杨*、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北极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0-08
2019-09-27
(2019)黔0423民初144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刘*与贵州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04-26
2018-02-06
(2018)黔0403民初18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赵**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环罚字〔2025〕25号
2025年5月16日,我局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
一是该公司建有占地面积约2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库内存放有96只统一型号为GFM-300的废铅蓄电池。核查《危废间电池出入台账》《电池入库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转移联单等资料发现,该公司废铅蓄电池管理台账未涵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二是该公司委托河南省通信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同执行期(2022年1月--2023年8月)产生10700只废铅蓄电池,有68只在关岭县沙营镇弯腰树基站、顶云街道石门坎基站上未拆回,有6836只通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行处置,剩余3796只无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记录台账。
该公司的危险废物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要求,在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如实记录。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180000.00元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5-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