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团山寺镇新时代购物广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龚海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1MA4BUKG47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石首市团山寺镇环城街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4-19
2019-04-10
(2019)鄂10民初3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石首市团山寺镇新时代购物广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首市监处罚〔2024〕20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2月26日,在农贸城王老板那里购进了7.5kg老姜,购进价为9.6元/kg,当事人以11.6元/kg在该店内销售。2024年3月6日,我局对该批老姜抽样,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验。该中心出具检验报告(№: 202430387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老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4月3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张军、孙锋对当事人送达由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对其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检验报告》等文书,当事人对抽样过程、检验结果和结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的同时,我局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检查时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老姜在售。2024年5月31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以11.6元/kg的价格销售该批次老姜,其中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抽样以11.6元/kg购买了2.13kg老姜,销售金额24.7元;顾客以11.6元/kg购买了5.1kg老姜,销售金额59.16元;自带0.26kg回家做饭吃了,无相关进销货凭证,共计销售金额83.86元。当事人在收到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后第一时间发布了该批次老姜的召回公告和整改报告,积极配合整改消除危害后果。...[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经本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83.86元;
3、罚款15000元。
合计罚没15083.86元
15000.00元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