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秦傳石 | 注册资本:6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6360657885136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龙泉镇龙泉大道1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丹自然资源罚﹝2025﹞2号
丹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擅自于2023年在龙泉镇卡拉村违规占用土地修建丹寨县旅游文化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嫌违法占用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 2.对非法占用的土地2780平方米:其中耕地2050平方米按300元/平方米处以615000元罚款;林地417平方米按100元/平方米处以41700元罚款;其他土地313平方米按100元/平方米处以31300元罚款,共计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捌仟元整(¥688,000.00)。
-元
丹寨县自然资源局
2025-05-28
2
丹自然资源罚﹝2025﹞3号
丹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擅自于2023年在龙泉镇泉山村违规占用土地修建丹寨县泉山廉租房旁边道路硬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嫌违法占用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 2.对非法占用的土地3306平方米:其中耕地1469平方米按300元/平方米处以440700元罚款;其他土地236平方米按100元/平方米处以23600元罚款;建设用地1601平方米按100元/平方米处以160100元罚款,共计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肆仟肆佰元整(¥624,400.00)。
-元
丹寨县自然资源局
2025-05-28
3
丹自然资源罚﹝2025﹞1号
丹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擅自于2023年在龙泉镇泉山村违规占用土地修建丹寨县第二农贸市场过道道路硬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 2.对非法占用的土地1552平方米:其中耕地1219平方米按300元/平方米处以365700元罚款;其他土地333平方米按100元/平方米处以33300元罚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玖仟元整(¥399,000.00)
-元
丹寨县自然资源局
2025-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