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介休市超凡师旅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781MA7YLEHX1K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北坛中路128号淳瀛大酒店八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介市监处罚〔2024〕108号
当事人主营住宿服务,于2021年12月25日从介休市龙头电脑经销部以386820.00元的价格购买了42套电脑配件,包括:长城电源(Great Wall网星730电竞版开关稳压电源),华硕显卡,华硕主板,CPU套件,壁挂机箱(整套),并自行组装成42台微型计算机后分别放至于当事人经营的介休市超凡师旅馆的14间客房内供有需求的客户使用,上述微型计算机配置的电脑电源是Great Wall网星730电竞版开关稳压电源,型号:GW-730,输入:220V~5A,50Hz,额定电流为5A。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微型计算机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18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第八项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中43.微型计算机(0901)的界定,确定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该批组装电脑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当事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对上述微型计算机的使用单独收费,无违法所得。
1、责令停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认证的微型计算机;2、处以罚款95000元上缴国库。
95000.00元
介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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