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东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家铮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22MA31LWWRXD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国优路19号好旺花园1#楼1层91店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17
承揽合同纠纷
万路(厦门)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东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鼎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2
2023-06-06
(2023)闽0212民初4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福州煦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鼎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东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3
2023-03-13
(2023)闽0212民初4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福州煦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鼎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东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4-23
(2023)闽0212民初4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福州煦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东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鼎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厦湖城综罚﹝2025﹞171号
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我局委托,于2025年12月17日22时46分,对福州闽东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湖里区五缘湾道和环岛东路交叉口南侧承接的“五缘湾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证明施工排放的噪声进行监测,现场检测噪声背景值为52.7dB﹝A﹞,现场检测噪声实际值为71dB﹝A﹞,已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夜间排放限值﹝55dB﹝A﹞﹞16dB﹝A﹞
罚款人民币肆万叁仟元﹝¥43000.00﹞整。
43000.00元
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2-05
2
厦湖城综罚﹝2025﹞172号
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我局委托,于2025年12月25日23时33分,对福州闽东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湖里区五缘湾道和环岛东路交叉口南侧承接的“五缘湾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证明施工排放的噪声进行监测,现场检测噪声背景值为49.8dB﹝A﹞,现场检测噪声实际值为66dB﹝A﹞,已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夜间排放限值﹝55dB﹝A﹞﹞11dB﹝A﹞。
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元﹝¥33000.00﹞整。
33000.00元
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2-05
3
深环龙华罚字﹝2026﹞42号
涉嫌未取得中午或者夜间作业证明进行施工
1、处以行政罚款三万元。
30000.00元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
2026-02-02
4
厦湖城综罚﹝2025﹞161号
福州闽东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23时44分,在湖里区五缘湾道和环岛东路交叉口南侧承接的“五缘湾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21000.00﹞整
21000.00元
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1-23
5
厦湖城综罚﹝2025﹞156号
福州闽东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7日0时13分,在湖里区五缘湾道和环岛东路交叉口南侧承接的“五缘湾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人民币叁万叁仟元﹝¥33000.00﹞整
33000.00元
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