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新宝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华永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402MACY8H8N9N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珊瑚路10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玉红处罚﹝2026﹞101号
1.当事人在2025年9月12日至2026年1月28日期间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青芥辣调味酱”、“甜老虎萝卜辣椒酱”、“甜老虎贡菜辣椒酱”、“老干妈油辣椒”)加工经营食品,不能提供违法加工经营的食品的相关记录。经执法人员现场通过查阅菜单、询问后厨人员、核对等多种方式调查,仍无法追溯并认定当事人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所加工经营的具体食品品种、数量、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计算;2.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未查验并保存涉案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也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且对责令改正的问题未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予以全部改正。
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原料:“青芥辣调味酱”(43克\/盒)1盒、“甜老虎萝卜辣椒酱”(200G\/瓶)1瓶、“甜老虎贡菜辣椒酱”(200G\/瓶)1瓶、“老干妈油辣椒”(210G\/瓶)1瓶; 3.对当事人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4.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以上罚款合计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4000.00元
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