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龙塘镇粤客隆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481MA4RNDJF3A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龙塘镇龙凤居委会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前坪)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耒综执﹝2024﹞罚字1329号
1.未出示公共场所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单;2.未出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
1、警告,2、对当事人合并罚款叁仟元整(?3000.00)。
3000.00元
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2-24
2
耒综执[2023]罚字0702号
2023年3月13日,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韬谱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姜进行了抽检。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TPCJ23031129检验报告)。该局于2023年4月22日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签收确认无异议,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且当事人事后没有对涉案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姜进行召回。
经查,当事人涉案的食用农产品姜是2023年3月6日从耒阳市恒达蔬菜批发部购进,购进数量1包(10公斤),购进价格15元/公斤,购进金额150元。经询问当事人和由当事人提供的商品销售汇总报表得知,涉案姜(当事人提供快检报告合格的姜)已全部销售了,多余的1.75公斤姜是超市以前购买剩下的。涉案食用农产品姜销售价格13.96元/公斤,销售数量10公斤,销售金额139.6元(10×13.96=139.6,系违法所得)。
另查明,当事人因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红辣椒)于2022年12月1日被本机关行政处罚过1次《编号耒综执〔2022〕罚字1032号》。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9.6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3000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3139.6元整。
13000.00元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7
3
耒消行罚决字﹝2023﹞第0053号
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决定给予耒阳市龙塘镇粤客隆生活超市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零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0100.00元
耒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