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康寿中西医结合医院(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玉桂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1MA5U7HHJ1B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白龙路路3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垫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2号
垫江康寿中西医结合医院(普通合伙)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给予垫江康寿中西医结合医院(普通合伙)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500.00元
垫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6-04
2
垫卫医罚﹝2024﹞23号
垫江康寿中西医结合医院未公示收费标准(于2024年8月15日未在院内公示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等收费标准)的行为
罚款1000元(大写:壹仟圆)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1-11
3
垫医保处罚字﹝2024﹞第13号
垫江康寿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责令垫江康寿中西医结合医院退回违法报销医保基金,处1倍罚款。
156200.00元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09-10
4
垫卫医罚﹝2023﹞2号
1、垫江康寿中西医结合医院未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医务人员及其资质情况、收费标准等公示于明显位置。
罚款:3000.00元
3000.00元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4-17
5
垫卫传罚﹝2023﹞1号
1、未按照类别将棉球、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和复方当归注射液安瓿及一次性针灸针等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警告,罚款:3000.00元。
3000.00元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