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丰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丰益大药房河埠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建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6MA49P0GR1R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天门市杨林街道河埠村4组5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31号
2025年8月6日,当事人从湖北诚为上医药有限公司以9.90元/盒的价格,购进“乐药师”牌藿香正气口服液10盒,购货金额99元,该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5140,产品批号255290212生产日期2025/07/10,规格0.35克/粒×12粒/盒,生产企业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该药品当事人以15元/盒的价格销售4盒,销售金额60元,库存6盒待售;2025年10月27日,当事人从江西青牛医药有限公司以3.65元/盒的价格,购进“青峰”牌润肺止咳胶囊20盒,购货金额73元,该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1020483,产品批号255290212生产日期2025/07/10,规格5毫升/袋×6袋/盒,生产企业青海鲁杭大地药业有限公司,该药品当事人以8元/盒的价格待售,目前尚未售出。2025年12月12日,经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上述两类药品均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上述两类药品违法所得20.4元。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0.4元2、罚款3000元,罚没款项合计3020.4元。
3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