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大兴继梅葡萄园生态农庄(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向欢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91MA6EH1BT3W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大兴镇星光村雅山塘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仁市监处[2024]94号
经查,松桃大兴继梅葡萄园生态农庄成立于2015年07月01日,经营者唐纪梅,个体工商户,地址位于贵州省铜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大兴镇星光村雅山塘,主要从事餐饮,生猪养殖,种植葡萄等。
当事人2024年7月18日从“松桃牛郎民族老酒坊”购进高粱酒60斤(720元)、包谷酒40斤(400元)、米酒10斤(60元)放到店内销售,为了便于销售,把米酒用1斤装的塑料瓶装好后粘贴上“米酒30元”放在柜台销售。当事人于2024年7月6日和9月17日分别从“秀山天源豆制品有限公司”购进豆腐乳100盒共计1200元,放到店内销售,为更好销售该产品当事人未对产品粘贴任何标签标识,作为特产销售;当事人从2019年开始用自己养殖的生猪制作腊肉,用于餐饮制售和自己食用,经执法人员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及与投诉举报人员进行核实,其腊肉未进行任何包装和粘贴标签行为,未发现其对外宣传销售,其主要用于餐饮制售及自己食用。2024年9月20日和2024年10月12日执法人员两次现场检查均未发现投诉人所诉的“手工油茶”,经当事人表述,“手工油茶”为村民自己制作,赠与当事人3斤,当事人自己食用部分后剩余用罐子装好放于柜台处,被投诉人作为特产购买走,未标具体价格。当事人2024年8月3日从怀化市昌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1斤装塑料瓶100个,5斤装60个,共计价格190元;2024年8月27日通过淘宝网购2两装塑料瓶150个,价格为60.98元;主要用于销售盛装高粱酒、包谷酒、米酒、葡萄酒时使用。
当事人从2020年开始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酿制葡萄酒,经查当事人用自己所种植的葡萄作为原材料,每年根据葡萄产量和销售情况,将销售剩余葡萄经成熟采摘、洗净、晾干后,用店内餐饮用具“蒸笼”进行蒸汽消毒,而后放入瓷罐中发酵,经发酵好后再过滤放入瓷罐中沉淀,即为葡萄酒成品;其从2020年至2022年共计生产100kg,主要用于自己食用未对外出售,从2023年开始进行对外制售,2023年至2024年10月共计大概制作150kg左右,销售50kg左右,剩余100kg左右,为了便于销售其提前用不同规格塑料瓶装好贴上价格后放在柜台进行销售,2024年8月1日投诉人在其经营区柜台看到后购买。经查当事人用于售卖的葡萄酒、米酒、豆腐乳已明码标价,其腊肉、油茶未对外宣传销售。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12日现场检查并查封其柜台上待销售的葡萄酒;有1斤装7瓶,2两装4瓶,5斤装1瓶,瓷罐装3坛共计100kg葡萄酒,其生产工具有:23个瓷罐(含3坛自酿葡萄酒)、用于蒸汽消毒的蒸笼、盛装葡萄酒的瓶子(1斤装200个,2两装20个,5斤装45个)。货值金额7×25+0.2×4×25+1×100+200×25=5295元。违法所得100斤×25=25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松桃大兴继梅葡萄园生态农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有关信息。
2、松桃市场监管局移交函及投诉举报信相关资料和2024年9月20日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案件来源。
3、2024
罚款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6000.00元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4-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