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川恒伟家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涂科 | 注册资本:100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6059930317W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陈涌居委会建业路5号A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2024﹞51号
当事人生产“用料(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压缩永久变形)”项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QB/T2602-2013的礼堂椅,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 当事人生产“甲醛释放量”项目不符合GB18584-2001标准的培训桌,构成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产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及第二款第(一)项“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对于当事人生产不合格产品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并作出以下处罚:罚款叁仟玖佰伍拾元整(¥3950)。 对于当事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产品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伍仟元整(¥5000)。综上,作出的罚款金额合计8950元。
8950.00元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2025-06-04
2
行政处罚决定书烟福财罚﹝2024﹞25号
佛山市三川恒伟家具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750.00元
烟台市福山区财政局
2024-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