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远付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MA282UKE2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石源路阳光丽园小区384-4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2
(2026)浙0212民初100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余*,黄**,黄**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姜**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
2026-04-22
(2025)浙0282民初1050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甬辉置业有限公司,慈溪市梁腾置业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3
2025-10-09
(2025)浙0282民初1098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慈溪市梁腾置业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4
2025-08-11
(2025)浙0213民初51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孜中心支公司
奉化市人民法院
5
2025-08-11
(2025)浙0213民初48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孜中心支公司
奉化市人民法院
6
2025-08-11
(2025)浙0282民初1050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慈溪市梁腾置业有限公司,宁波市甬辉置业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7
2025-08-01
(2025)浙0205民初3179号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宁波亿涛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慈溪市梁腾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8
2025-07-25
(2025)浙0282民初1098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慈溪市梁腾置业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9
2025-06-23
(2025)浙0205民初3179号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宁波亿涛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慈溪市梁腾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10
2025-02-13
(2025)浙0213民初5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孜中心支公司,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奉化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27
2021-04-06
(2021)浙0213民初1478号
王**、张**、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北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103号
2026年3月9日,在江北区风华路江北渣土码头路口,当事人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清运建筑垃圾作业时车体挂泥上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s://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处罚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3-18
2
海曙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755号
当事人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在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新蕾北路延伸段笔架山旁实施了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参照《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伍仟元整(¥105,000.00)。上述罚(没)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宁波银行缴款指定网点营业部(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一楼)、各罚没款代缴点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伍仟元整(¥105,000.00)
105000.00元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18
3
甬路政罚〔2025〕111557
2025年9月22日10时3分,宁波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丁忠裕、陈杰在横鄞线与段三线交叉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B0W921重型自卸货车(4轴)有违法嫌疑,经执法人员引导至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五中队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为66.9吨,运载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5.9吨。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玖佰玖拾元整。
12990.00元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23
4
甬运政罚〔2024〕12J90
2024年3月6日9时3分,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丁忠裕、陈杰在鄞州大道与万金路交叉路口呈东向南方向右侧路段巡查时,发现张玉柱驾驶浙B1C717自卸货车装载壹车泥土,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某个建筑工地开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鄞州码头方向,虽然车上装载的泥土未超过车厢栏板高度,但是随车篷布操作机构损坏,导致随车篷布始终敞开,泥土会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有脱落现象。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当场无法立即改正。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24-03-06
5
甬路政罚〔2023〕18J2734
2023年11月3日11时32分,余姚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挺、黄巍巍在余姚市甬余线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B9A327重型自卸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马仁耀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所有人为宁波远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当时车上装有水稳料从宁波科舜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装运至城西工业园区配套道路一期隧道工区,因装运的水稳料高度起过车厢栏板,行驶过程中振动导致水稳料掉落污染公路路面。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