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肥兔公社火锅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桂定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1702MAC21L230W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紫金路38号御菁园8幢1层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达通市监处〔2024〕51170224000036号
因举报人提供的图片佐证显示该店有上架并销售冷食类食品的情形,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31日报请对通川区肥兔公社火锅店涉嫌超过许可范围制售冷食类食品的情况立案调查。2023年4月7日,该店负责人桂定鹏到我单位接受询问调查,经调查,该店否认超过许可范围制售冷食类食品的事实,并陈述美团外卖平台销售冷食类食品的情况为美团业务经理杨承志刷单导致,本人不知情。2023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达州市快壹点居民服务有限公司(美团)业务经理杨承志进行询问调查,杨承志确认了在通川区肥兔公社火锅店的美团外卖平台上架冷食类食品和进行“空单刷好评”的行为,经杨承志确认,通川区肥兔公社火锅店在美团外卖销售记录中的凉拌皮蛋1单、凉拌黄瓜1单、凉拌三丝2单、凉拌豆干1单、椒盐花生米2单,共计7单均为本人及朋友空单刷好评行为,点单过程该店均未制作菜品,没有产生实际交易。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涉嫌超过许可范围制售冷食类食品的事实不成立。
罚款
0.00元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