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水源 |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22MA3X764J8E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方城县券桥乡方城县新能源产业集聚区西园迎宾路中段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1-28
(2022)豫1322民初5454号
方城县鼎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王*,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唐*,靳**,王*,方城大虎精工轴承有限公司,河南杭豫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优盛达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海**,河南优胜达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方城县人民法院
2
2022-10-10
(2022)豫1322民初5454号
等追偿权纠纷
方城县鼎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
方城县人民法院
3
2022-09-26
(2022)豫1322民初5454号
追偿权纠纷
方城县鼎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
方城县人民法院
4
2022-03-10
(2022)豫1322民初10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方城县鼎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方城大虎精工轴承有限公司
方城县人民法院
5
2022-03-10
(2022)豫1322民初10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
方城县人民法院
6
2022-03-10
(2022)豫1322民初104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方城县鼎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方城大虎精工轴承有限公司
方城县人民法院
7
2022-03-10
(2022)豫1322民初104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
方城县人民法院
8
2021-11-2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方城县鼎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方城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10-22
(2023)豫1322民初6136号
追偿权纠纷
方城县鼎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海**
裁判文书
方城县人民法院
2
2023-09-05
(2023)豫1322民初6136号
追偿权纠纷
唐*
海**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方城县人民法院
3
2021-09-16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方城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5
2022-12-09
(2022)豫1322民初5454号
追偿权纠纷
方城县鼎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河南优盛达轴承科技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1732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3-17
2022-11-23
(2022)豫1322民初6155号
追偿权纠纷
方城县鼎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方城大虎精工轴承有限公司、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11-17
2021-11-26
(2021)豫1322民初486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7-05
2022-04-06
(2022)豫1322民初1761号
追偿权纠纷
方城县鼎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方城大虎精工轴承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5-18
2022-03-11
(2022)豫1322民初104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2-05-18
2022-03-11
(2022)豫1322民初10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方城耀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0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2-01-27
2021-10-12
(2021)豫1322民初4525号
追偿权纠纷
方城县鼎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方城大虎精工轴承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方市监处罚﹝2026﹞31号
根据南阳市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和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通过河南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当事人连续2年(2023年度、2024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本局已将当事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立案调查时当事人未申请信用修复。本局执法人员通过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当事人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
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元
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